交友不慎入歧途 铤而走险毁人生
《法制周报》通讯员 聂从容
近日,湖南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抢劫罪,以抢劫罪判处包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
据了解,去年国庆期间,各大高校均已放假,在校大学生包某放假回家被朋友邀起打牌,短短几天便输掉两三万元,被人逼债还钱,包某整日诚惶诚恐,既拿不出钱还赌债又害怕父母知道责骂,直到长假结束还没有弄到钱还赌债。包某干脆向学校请假,伺机想办法弄钱。
2012年10月16日14时许,包某携带电棒等作案工具窜至怀化市河西物流中心一门面内,见该店内只有一个中年妇女,便持电棒将其击倒在地,欲抢走其身上的挎包时,因该妇女大声呼救并猛踢包某腹部和下身,周围的群众听到呼叫后赶来,对包某一顿乱打,将其制服。因包某被群众打伤,被公安机关先行安排至医院治疗,治疗期间包某父母携子向被害人道歉、赔偿。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。痊愈后包某被起诉至法院接受审判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包某虽然未抢得财物,还遭群众殴打,但包某这种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,构成抢劫罪。包某系犯罪未遂、认罪态度较好、且系初犯、偶犯、有悔罪表现等具体情节,对其宣告缓刑,以抢劫罪判处包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